随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更加严格,一些商店门前燃放电子礼炮和鞭炮的现象逐渐进入人们的眼帘。由于电子鞭炮也能产生噪音和空气污染,有关部门将电子炮也列人了禁鞭范围。近日,市禁鞭办联合组织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重点对婚庆演艺公司、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进行禁止燃放电子鞭炮的宣传检查。

在淅河镇的一家购物广场,禁鞭检查人员并没有在商场门前发现电子炮,禁鞭检查人员对商场负责人表示,商场在开业庆典或平常做活动时禁止燃放电子礼炮,附近社区下一步还将和商场签订责任书,一旦违规燃放必将重罚。
(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 樊斌、商场负责人)如果燃放了,你的商场将会处罚,处罚不听劝阻的,罚款会比较重,妨害执行公务的,要依法治安拘留。希望你们配合。商场负责人:这个没有问题,一定配合。

随后,禁鞭检查人员又来到了城区多家婚庆公司,在一些婚庆公司门前,检查人员发现了电子礼炮。一些婚庆公司负责人表示,门前的电子炮只是个模型,并不是真的电子炮,婚庆公司和辖区派出所签订了禁鞭承诺书,决不会在门前燃放电子炮。
(市禁鞭办公室 李秀华、婚庆公司工作人员)你们签的有没有禁鞭协议?里面含有禁放电子炮。签了的,以前派出所来签的,跟派出所签的。
在我市的新世纪购物广场水西门店,禁鞭办检查人员也找到商场负责人,进行了禁放电子炮的询问和宣传。
(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 樊斌、商场负责人)燃放电子炮也属于我们的禁鞭范围,不能放,一旦燃放也要罚款。
那么,什么叫电子鞭炮呢?电子鞭炮又有哪些危害呢?

禁鞭办介绍,电子鞭炮是指利用火药或汽油、液化气等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再利用电子点火爆炸的装置,能够产生噪音污染和环境污染的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本栏目之前报道的舜井大道一家餐饮店,因为开业燃放电子炮被罚款两千元,对管辖该店的居委会也处罚了两千元,对出租电子炮的婚庆公司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禁鞭办提醒,个人违规燃放烟花或者电子鞭炮的,对燃放者处1000元罚款,对不听劝阻燃放的处2000元罚款;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违规燃放的,除对违规燃放个人进行处罚外,对场所经营责任人处2000元罚款。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市警卫处处长 樊斌)在下一步的清理整顿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源头整治的力度,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加大巡查执法的力度,加大违规查处的力度,确保“零燃放、零储存”的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