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我市开始在随州中心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拥护和支持。近日,为了巩固禁鞭工作成果,进一步维护生态环境,由市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出台。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记者了解到,本次条例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加强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禁鞭的区域为城区范围以及城区边缘主要工业园。
该条例还明确了禁鞭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职能职责,并明确规定了对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追责,同时为保证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条例中还增加了信用惩戒和公职人员特别惩戒措施,确保条例出台后的威慑性和实施效果,条例具体施行时间为2017年3月1日。另外,对于施放电子礼炮、燃放孔明灯,条例中也作了明确的说明。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制定,将会有效降低春节期间城市空气污染程度,确保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相关指数达标,并能有效改善市容卫生,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此次对城区禁鞭管理工作进行立法,也是随州市自2016年1月1日起拥有立法权以来的首次立法,将为推进我市禁鞭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后期,我市的立法工作还将在城市建设以及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有新的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