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以下任免:
任命刘俊利为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杨亘为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刘俊利的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免去揭祥的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以下任免:
任命刘俊利为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杨亘为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刘俊利的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免去揭祥的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