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一、征缴范围
曾都统筹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 2020 年度的基础上提高 30元,为每人每年 280 元。
三、参保缴费期限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2020 年 12月 31日。
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次年 2 月底。新生儿、大学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可中途参保,除以上情况外逾期不再征收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方式:湖北税务手机 APP、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代征银行手机 APP。
1. 湖北税务手机 APP、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鄂汇办手机 APP 均可自行缴纳和代他人缴纳功能。

2. 湖北税务手机 APP 目前可采用银联卡、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支付。

(二)线下缴费方式:
1. 代征银行柜面缴费、村组(社区)收缴归集缴费、自助办税(费)机缴费。
2. 2021年城镇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到代征银行柜面缴费。
五、注意事项
1. 2021 年新增参保人员先由各社区(村、组)收集汇总基础信息,后交至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医保服务人员录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 政府规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附:
1.邮政储蓄银行代征网点分布情况表

2.农业银行代征网点分布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