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共克时艰的真实历程和生动场景,曾都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疫情防控期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抗击疫情的各种档案资料。特别是反映医务工作者、疾控人员、社区(村)工作者、交通战线工作者、公安干警、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普通群众等抗疫一线人员的工作照片、视频、抗疫日记、来往书信、请战书、献血证、慰问信、感谢信等。
2.反映江西医疗队、爱心企业、社会团体等支援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档案资料。
3.反映疫情期间居民居家生活和工作、企业生产(含复工复产)及城乡面貌等文字材料、照片及视频资料。
4.反映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和英模人物表彰文字材料等相关记录。
5.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出版物,以及音乐、书法、绘画、篆刻、雕塑等艺术作品。
6.各新闻媒体、社交媒体、自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采访、直播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等。
7.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和特殊意义或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主题突出,健康向上。
2.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3.所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捐赠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附上简要内容说明,包括作者(或拍摄者)、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介绍及背后的故事等信息。
三、征集方式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曾都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发放捐赠证书。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曾都区档案馆征集利用股
联 系 人:王程程、柳晓丽
联系电话:0722—7166989
电子邮箱:1297795203@qq.com
邮政编码:441300
联系地址:随州市汉东路169号
编辑:毛小月
责编:钱思雪
审核:陈凡 鲁京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