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湖北省政府重奖随州!涉及14个项目

2020-06-05 09:10   随州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督查实效,形成督查激励叠加效应,鼓励各地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湖北省政府决定对受到2019年国务院督查激励的16个事项进行配套激励,对2019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7个市(州)、72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奖励支持。

通报指出

希望受到国家、省级督查激励的地方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用足用好激励措施。省直各相关组织实施部门要加大工作衔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级激励措施,加强宣传解读、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奋力夺取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9年

湖北省受国务院督查激励清单

及配套激励措施

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地方

荆门市、随州市曾都区。

2020年对上述地方利用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财政部组织实施)

对荆门市、随州市曾都区在省级财政管理考核激励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2019年

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

及激励措施

投资和项目建设成绩突出的市、县(市、区)

(一)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县(市、区)。

襄阳市、宜昌市、武汉市、咸宁市、十堰市,武汉市东西湖区、荆门市掇刀区、武汉市新洲区、武汉市硚口区、大冶市、枣阳市、宜昌市夷陵区、黄石市铁山区、襄阳市襄州区、宜都市、枝江市、咸宁市咸安区、随州市曾都区、武汉市江夏区、恩施市、孝感市孝南区、洪湖市、武穴市、竹山县、鄂州市鄂城区。

2020年在省级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专项奖励资金中安排2600万元,奖励襄阳市340万元、宜昌市330万元、武汉市320万元、咸宁市310万元、十堰市3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市、区)50万元。(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2020年在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中安排125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150万元、每个县(市、区)25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作出贡献的市、县(市、区)。

黄石市、孝感市、荆门市、潜江市、荆州市、鄂州市、随州市、仙桃市,宜城市、汉川市、阳新县、利川市、巴东县、嘉鱼县、南漳县、广水市、赤壁市、监利县、应城市、宜昌市西陵区、来凤县、郧西县、随县、通城县、京山市、荆门市东宝区、竹溪县、沙洋县。

2020年在省级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专项奖励资金中安排2400万元,奖励黄石市240万元、孝感市230万元、荆门市220万元、潜江市210万元、荆州市190万元、鄂州市180万元、随州市170万元、仙桃市16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市、区)40万元。(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2020年在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中安排12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稳规进规成效显著的市

武汉市、十堰市、咸宁市、荆州市、随州市

2020年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200万元。(省经信厅组织实施)

2020年在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中安排5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10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不动产登记改革中落实“一窗联办、集中服务”较好的市

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宜都市、钟祥市、恩施市。

2020年在省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安排时予以倾斜,优先支持安排省级试点的工作任务。(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2020年在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中安排5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5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现目标任务较好较快的市

武汉市、宜昌市、孝感市、随州市

2020年在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50万元。(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2020年在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中安排2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5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进度、盘活存量、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统筹资金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市、县(市、区)

荆门市、十堰市、咸宁市,随州市曾都区、荆门市东宝区、孝感市孝南区、宜昌市夷陵区、武汉市江夏区、武汉市新洲区、通山县、荆门市掇刀区、咸宁市咸安区、武穴市、浠水县、大冶市、通城县、京山市、赤壁市、蕲春县、嘉鱼县、麻城市、宜都市、沙洋县。

2020年在省级财政管理考核激励专项资金中安排1.3亿元,奖励上述每个市10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国省道一二级公路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县(市、区)

黄冈市、荆州市、荆门市、宜昌市、十堰市,宜昌市夷陵区、罗田县、红安县、洪湖市、江陵县、竹溪县、钟祥市、沙洋县、广水市、十堰市郧阳区。

2020年在省补债券资金中安排8000万元,按照交通运输部旅游资源路标准,奖励上述每个市640万元、每个县(市、区)48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2020年在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中安排1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长阳县、荆门市东宝区、安陆市、巴东县、天门市、江陵县、通城县、随州市曾都区、房县、大冶市。

2020年在省级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市、区)50万元。(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2020年在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中安排5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市、区)50万元。(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厕所革命”工作突出的市(区)

神农架林区、鄂州市梁子湖区、潜江市、大冶市、广水市、宜都市。

2020年在省预算内投资安排时予以倾斜支持。(省发改委组织实施)

精准灭荒造林合格面积2万亩以上的县(区)

竹山县、大悟县、浠水县、咸宁市咸安区、通城县、随县

2020年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统筹6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区)100万元。(省林业局组织实施)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整体推进较好较快的县(市)

保康县、枝江市、竹溪县、京山市、江陵县、安陆市、罗田县、嘉鱼县、广水市、巴东县。

2020年在省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市)100万元,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省级试点和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武汉市、宜昌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潜江市、仙桃市、阳新县、荆门市东宝区、葛店经济开发区、随县、安陆市、荆州市沙市区、房县、宜城市。

2020年在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市(州)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省住建厅组织实施)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的市、县(市、区)

进位明显的市、县(市、区)。

荆州市,十堰市茅箭区、十堰市郧阳区、红安县、通城县、广水市

2020年在省级区域创新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奖励荆州市100万元,奖励上述每个县(市、区)20万元。(省科技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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