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日召开的随州市深化“逢四说事”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随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伟业在第一个接待日,带头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逢四说事室坐班接访,为多名来访群众细致解答相关法规政策、疑难问题和信访诉求,受到来访群众一致好评和肯定。接访过程中,首位来访群众主要反映了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问题,恳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处置等。李伟业局长凭借多年从事法院系统、政府法制工作经验,站在公正、公平立场,围绕信访人反映的核心问题,从《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律师法》等多方面进行解惑释疑,向信访人提出了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的答复建议,并告知了相关办理程序,信访当事人表示认可满意。
今年4月份以来,为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畅通民意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随州市深化“逢四说事”工作方案,随州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展开“逢四说事”工作。
一、“敞开门”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贯彻《信访条例》、《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畅通信访渠道,引导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到单位“说事”。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信访事项,认真做好登记。严格按要求做到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说事”群众。
二、“敞开怀”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倾听前来“说事”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对群众的负面情绪及时安抚、疏导,避免激化矛盾,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诉求,引导其息诉罢访。
三、“扑下身”化解矛盾纠纷。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说事”群众的诉求,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般情况下,“说事”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办理期限可延长不超过30日。深入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工作的意见》,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上门回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趟开路”完善长效机制。成立“一把手”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逢四说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系统“逢四说事”工作开展。从机关干部、人民调解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中挑选或聘请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过硬的人员组建专(兼)职接待员队伍,并保持“逢四说事”接访队伍稳定,统筹加强信访力量,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案结事了”。将“逢四说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目标,建立“说事日”制度,每周四为“说事日”,组织专班接待群众来访。建立领导干部轮值制度,安排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接待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强化“逢四说事”工作责任。健全回告制度,将解事工作情况及时回告“说事”群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协调处置机制,对“逢四说事”中无理缠访闹访甚至聚集滋事等违法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理。
五、“搭好桥”整合工作平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设立“逢四说事”室,按信访、接访相关规定开展“逢四说事”。配置上网电脑、复印机、饮水机、急救箱、灭火器、配置档案柜、视频监控等,并在适当位置悬挂“逢四说事室”标牌,在接访桌上摆放说事席、接待席标牌,并统一设立“逢四说事”群众来访登记薄,认真登记管理,确保“逢四说事”全程有记录、办理有结果、效果有保证;在适当位置悬挂或摆放《信访条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逢四说事”流程图等;借助“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探索建立“逢四说事”网上互动平台,开通“逢四说事”微信微博,提高“逢四说事”的智能化水平,为群众“说事”提供便利。
六、“造声势”加强宣传督办。注重多措并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逢四说事”工作及成效的集中宣传和系统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逢四说事”氛围。培育、挖掘和提炼一批“逢四说事”先进典型,重点推介各地各单位“逢四说事”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案例、好人物、好事迹,不断赋予“逢四说事”新的时代内涵和发展活力。加强对“逢四说事”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揭短,并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整改,推动“逢四说事”务实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