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监管整治力度加大 网贷平台一律暂停校园贷业务

2017-06-19 09:00   长江日报  

近日中国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的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进行整治乱象,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政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在前期对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杜绝网贷机构发生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要逐步消化存量业务。

银行开展校园贷要严控风险

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

开展校园贷的银行应制定完善的校园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认真审核评定贷款大学生资质,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贷款大学生存在资料造假等欺骗行为,应提前收回贷款。

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网贷机构要明确退出时间表

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要督促网贷机构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对于存量校园贷业务,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业务规模等情况,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明确退出时间表。

对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暂停其开展网贷业务,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暴力催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现阶段,学校应向每一名学生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

未经校方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及时清除各类借贷小广告。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

同时,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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