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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建立“创文”常态化考评机制 城区15条大街每月一考评

2017-04-25 16:01   楚天都市报   朱道全

近日,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印发了《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考评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测评,推动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科学高效开展,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创建成效,形成创建合力。

据了解,测评范围包括城区15条主要大街:白云大道、编钟大道、汉东路、季梁大道、解放路、擂鼓墩大道、烈山大道、明珠路、青年路、清河路、神农大道、舜井大道、沿河大道、迎宾大道、交通大道;

8个城区办事处(郊区、开发区、新区、镇区):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南郊办事处、北郊办事处、城南新区、曾都开发区和随州高新区城东新区、淅河镇区;

41个城市社区:曾都区文峰塔社区、蒋家岗社区、舜井道社区、小东关社区、烈山社区、天后宫社区、龙门街社区、带涢阁社区、缫丝社区、双龙寺社区、草店子社区、汉东楼社区、飞来土社区、通津桥社区、九曲湾社区、玉波门社区、白云湖社区、铁树社区、乌龙巷社区、瓜园社区、柳树淌社区、擂鼓墩社区、马家榨社区、白云社区、齿轮社区、茶庵社区、八里岔社区、花溪社区、亚通社区、楚风社区、黄龙社区、孔坡社区、碾子巷社区、前进社区、涢水社区,随州高新区望城岗社区、十里铺社区、吴家老湾社区、寨塆社区、裕民社区、熊家社区;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根据测评体系要求,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定期组织开展模拟测评,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排名情况,形成常态化考评管理机制。测评结果将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各类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选之中,对每次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连续两次考核排名靠后的予以警告,连续三次考核排名靠后的取消其文明荣誉称号。《通知》指出,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每月对随州主城区15条主要大街进行检查考评。每两月对41个城市社区进行检查考评。每季度对城区办事处(郊区、开发区、新区、镇区)进行检查考评。每季度对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文明指数测评,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发布测评报告。每半年对创建文明城市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对照《随州市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清单》文件要求,年底将考评结果纳入到各地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同时,对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问责,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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