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提醒】啤酒若能当“水”喝,张口必然醉驾数!

2017-04-20 16:02   平安随州   佚名

4月17日上午,随州交警在二桥东头执勤时,查处一起醉酒驾驶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也是2017年以来首位因醉酒驾驶三轮车而被刑事拘留的违法行为人。

4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在随州市二桥东头开展三轮车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号牌为鄂S***59的三轮载货摩托车由博物馆方向向二桥东头方向行驶来,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后来民警拿出酒精测试仪器对王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88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民警为更进一步确定证据,当场将王某所驾车辆暂扣,并将王某带至随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抽取血样送检,经随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鉴定,王某驾车时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4.4毫克/100毫升,确定王某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王某陈述,自己早上送水果到擂鼓墩一家水果店后,因当时口渴就买了一大罐啤酒当水解渴了,没想到这样就成了醉驾,结果真是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依法对王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蜀黍是时候掏出醉驾账单

让一些人好好反思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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