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凌晨5时许,随县公安局唐县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来我家偷东西了...”报警的女孩语无伦次,身体发抖,向民警说出了她经历的一场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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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凌晨2时许,一人在家的女孩正沉迷在甜美梦乡之中,不料家中溜进一个不速之客。发觉有动静的女孩惊醒正要尖叫时,被小偷用手捂住嘴巴,用刀顶住脖颈,并被威胁不准出声。随后,该女孩被小偷用衣服蒙住眼睛,用手机充电电线捆绑住双手,并被殴打,逼迫交出钱财。
害怕至极的女孩告诉小偷家里没放多少现金,小偷在搜到总共41元的零散硬币后不甘心,嫌钱少,于是恼羞成怒,脱下女孩的衣服,对其实施强奸。小偷劫色后,又用手机对女孩拍下裸照,威胁其不许报警、不许声张,否则就将裸照发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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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在女孩的陈述中得知,案发后时常放在家门口鞋柜上的鞋子里的钥匙也随之不见了,且犯罪嫌疑人对其实施性侵的过程中说在街上看见过她。于是,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系附近人,第二天晚上极有可能再去女孩家中,于是在受害人家附近巡逻盘查,蹲点守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6日凌晨1时许,民警看见一个手带白手套的男子出现,形迹可疑,于是迅速上前对其进行盘查。该男子看到警察来了,当场瘫软在地说:“完了,完了,我真没想到你们警察这么快就抓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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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对其入室盗窃、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详细交待了作案细节。据其交待,他姓石,系惯偷,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曾多次因盗窃被判刑,于2016年2月出狱,是发现受害人家门口鞋架上的鞋子里有钥匙,所以顺利开门入室实施盗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家中钥匙一定不能随处乱放,且夜间休息前一定要注意反锁好门窗,切不可疏忽大意,忽略了安全措施。一旦遇到意外情况,应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记住犯罪嫌疑人特征,并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