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新《环境保护法》施行后随州首起
养殖场的家禽排泄物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近日,广水市公安局将涉嫌违法排污的种鸭养殖场场长李某行政拘留10日。这也是新《环境保护法》施行后,随州首起因违法排放污水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今年8月31日,广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太平乡某种鸭养殖场场长李某在养殖中,将养殖废水未经处理进行渗排,造成附近的太平河水受到污染。
9月6日,环境保护局将该案移交给广水市公安局。广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传唤违法嫌疑人李某,并联合广水市环境保护局固定违法证据。
据警方调查,该养殖场建于2012年10月。目前,共养有18000只鸭子,每个鸭舍旁边建有一口沉淀池,鸭子的排泄物流到沉淀池后,排放到太平河边的晾晒池,这种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渗入河后,极易造成环境污染。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违法排污的行为要按日计罚,并且没有上限;通过暗管排污、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的责任主体,有可能被公安部门拘留,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根据新环保法,警方对该养殖场场长李某予以10日行政拘留。
来源:楚天快报讯 记者朱道全 通讯员王贵生 彭克荣
(责任编辑:刘欣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