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禁种铲毒工作、巩固禁毒工作成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近日,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组织开展了禁种铲毒踏查、禁毒宣传工作。

▲万店派出所
3月11日,万店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全面开展铲除罂粟株苗行动。行动期间,民警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创新性地采用无人机巡查与人工踏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地毯式全方位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此次行动成果显著,成功铲除罂粟植株 40 余株。民警对相关责任人不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还详细普及了法律法规,深刻强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性与违法性。

▲万店派出所

▲涢水派出所
次日,涢水派出所联合白桃村干部,在白云大道河边巡察时,敏锐发现村民菜园内种植有罂粟,迅速采取行动,现场铲除 20 余株,并对涉事村民进行教育训诫。南郊派出所社区民警也在柳树淌、瓜园、白云三个社区的田间菜地仔细查看,所幸未发现罂粟种植情况。

▲南郊派出所
下一步,曾都公安将持续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筑牢禁毒防线,全力以赴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坚实力量。
什么是毒品原植物
毒品原植物是指可用来提炼、加工、制造毒品原料的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和古柯等。
罂粟

大麻

古柯

无论出于什么用途、无论数量多少
种植、贩卖、食用毒品原植物均是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可能还有小伙伴想问
种植多少株犯法呢?
答案是
一株也不行!
禁毒小课堂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毒品原植物有哪些?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恰特草等。
发现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发现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一株就违法!
如发现他人违法种植、销售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平安曾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