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清景明,廉洁随行。又一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县纪委监委温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等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3.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4.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停车、餐饮、住宿等相关费用。
5.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6.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7.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离岗脱岗。
8.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中共随县纪委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记者:彭韬
责编:刘旺华
审核: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