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医保新政策 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2024-01-19 09:31  

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了《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实施细则》(随政发〔2023〕21号)以下简称“细则”,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为更好地推进新发布《细则》落实落地,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细则》,现场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詹志鸿主讲。



新《细则》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是男职工退休年限设置过渡期:2025年底之前退休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2026年为26年直至2030年(含)后为30年。二是将职工住院待遇由“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二次补偿三重报销政策”调整为由“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两重报销政策,封顶线由费用封顶105万元调整为基本医保20万元封顶、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不封顶”。三是职工住院“甲类费用的报销比例由95%”调整为“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5%、93%、91%。”四是住院转外起付线由“市外1200元、省内部属1500元、省外2000元”统一调整为“1200元”。五是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待遇等待期缩短为3个月。六是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由“500元”提高至“800元”;住院分娩免起付线;增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参加职工医保配偶产前检查、计划生育项目手术待遇。七是职工医保“每增加一次住院起付线递减100元,但最低不少于300元”调整为“每增加一次住院起付线下降200元,但最低不少于400元。”八是取消了“中药的报销比例提高”。九是取消了儿童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是将居民门诊统筹年限额由“200元”提高至“350元”。二是将住院转外起付线由“省内1500元、省内部属及其他2000元”统一调整为“1500元”。三是将住院乙类费用在甲类费用的基础上下降10%,其中进口材料和血液制品报销比例下降20%,调整为乙类费用先行自付10%,再按甲类费用比例报销。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年封顶线由“12万元”调整为“15万元”;大病保险由“30万元”调整为“35万元”。五是将居民住院分娩定补800元调整为按住院费用报销待遇,增加孕产妇、先兆流产、流产、并发症、合并症住院费用报销待遇。六是取消了儿童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七是取消了“中药的报销比例提高”。八是居民医保“每增加一次住院起付线下降100元”调整为“每增加一次住院起付线下降200元,但最低不少于200元”。九是“城乡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过渡期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修改为“2026年起执行城乡居民住院起付标准。”

(三)职工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通点。一是均下调了转外就医起付线标准。二是均降低单个自然年度本地住院累计起付线标准。

通过此次政策解读,让全体干部职工对医保政策衔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认识到医保对于人民群众的重要性。下一步,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开展此类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并掌握好新政策。

记者:晏先勇

编辑:徐娟

责编:鲁京京

审核:李立   凡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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