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雾霾险”“赏月险”“跌停险”等保险产品赚足了眼球,不过这样的奇葩保险,你再也买不到了。近日,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对财险公司产品开发提出了细致全面的监管要求,对于噱头性、投机性保险产品,监管部门正式亮出“红牌”。
奇葩险多华而不实
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迅速发展,在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为吸引公众眼球,一些保险平台相继推出各种奇葩险种,消费者通过电脑网页或手机APP软件,只需要轻轻一点便可购买。
记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像“跌停险”“熊孩子险”“防小三险”“赏月险”这样另类的险种有数十种之多,其产品保障功能和名头十分夺人眼球,保费也比较低廉。然而,这些奇葩险并没有什么用,大多华而不实赚噱头。
比如众安保险就有国内首款面向个人的气象指数保险产品37℃高温险。该产品每份保费10元,一旦被保险人所在城市出现37℃高温日累计天数超过约定免赔天数,则开始获得高温津贴补偿。然而气象数据显示,高温险覆盖的30个城市,在约定期间,37℃以上的高温天数,都远远低于免赔天数。
在风光了一段时间后,随着市民消费渐趋理性,奇葩险种的境遇也在悄然生变。根据最近的一项数据显示,互联网财产保险非车险热销产品榜单中,排名靠前的多为各保险平台推出的网络购物退运货险、质量险等,各种奇葩险种榜上无名。
保险产品创新应重保障
继在2016年年末发布寿险新规后,保监会2017年再亮剑,直指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保监会印发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 中指出,八类保险产品被明令禁止,其中一类就是“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
事实上,在《指引》出台之前,保监会已表明对奇葩险种的态度,曾先后叫停“雾霾险”“摇号险”等噱头十足的险种。一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此次《指引》 出台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毕竟符合消费者真实需求而非赚眼球,才是保险公司最应该关注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胡宏兵教授认为,保险公司尝试创新推出多元化的产品,是保险行业的一种进步。“其实国外也有一些创新开发的险种,比如日本的樱花险,投保人如果不能如期赏花将获得赔付。还有一些国外的歌星会为其嗓子投保,足球运动员为其双腿投保等等。”他认为,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金字法则永远是以“解决客户实际保障需求”为前提。设计开发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保险产品,通过改善销售渠道来提升保险行业的用户体验才是硬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