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处罚过,通常都会记住教训,可湖北罗田籍司机方某却心存侥幸,不知悔改,仍然胆大枉为时隔不到半年居然又酒后驾车,最终落得身陷囹圄!
2023年2月16日13时33分许,方某驾驶鄂W***9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吴山镇石材专用路段处时,遇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开展农村地区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民警见其脸部泛红,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定眼一看觉得其格外眼熟,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方某于2022年9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中队依法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巧了,两次查处他的还都是同一民警同一路段,方某驾驶的还是同一辆车。
方某时隔不到半年,不仅没有汲取上次教训,反而一错再错,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后驾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其3000元罚款、驾驶证吊销、并处行政拘留等严厉处罚,方某近日在踏进拘留所大门前悔恨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温馨提示:酒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自身安危,更涉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条红线,是忠告!也是铁律!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记红线、守住底线,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通讯员:戴玉平 周 芮
责 编:刘旺华
审 核:周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