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曾都区医保局:细致服务暖民心

2023-01-04 16:38  

今年以来,区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这一主线,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强化基金监管、加强医保征缴为重点,以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为举措,以完善制度、落实群众待遇为基础,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确保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    

01

加强政策宣传,待遇保障持续增进

执行统筹区域内门诊住院政策。截止2022年12月27日,居民门诊统筹就诊53.38万人次,支付基金744.65万元,职工门诊统筹就诊11351人次,支付基金6.79万元,居民住院97541人次,支付基金41964万元,职工住院12471人次,支付基金9149万元。

执行特殊慢性病政策。截止2022年12月27日,曾都区职工门诊慢特病、重大疾病就医4069人、47719人次,医疗总费用2264.25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239.07万元,报销1595.62万元。居民特殊慢性病鉴定今年新增登记5202人,居民门诊慢特病、重大疾病就医10306人、139782人次,医疗总费用4944.31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4907.27万元,报销3729.49万元。

执行异地就医政策。截止2022年12月27日,异地就医备案11015人次,居民转外诊住院、异地住院结算9263次,总金额2.14亿元,支付总额8023.46万元(基本医疗加大病保险,不含医疗救助);职工转外诊住院、异地住院结算2468人次,总金额5571万元,支付总额2978万元。异地转外诊住院、异地住院中心零星报销1064人次,总费用1527万元,支付总额518万元。

执行医保拓展脱贫攻坚政策。深入到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家中,全面宣传医保政策变化,提高参保对象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人群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册。对于按程序核准身份的对象,及时跟进落实医疗保障帮扶措施。截止2022年11月底,曾都区低收入人口住院20161人次,住院总费用12306.2982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1412.891万元,基本医疗支付7925.8169万元,大病保险支付712.9411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159.7686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5.85%。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患者负担监测预警机制,每月定期推送因病致贫返贫预警信息,截止11月底共推送数据16005条,16005人次,为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提供了防返贫监测的数据依据。

02

优化收支管理,基金运行安全可控

区医保局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平均分解到月,月超出指标部分暂不予支付,未超出指标部分据实支付,年终统一清算。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增长作有效预警,促使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监管。 

截至11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512人,其中:在职44582人,退休2193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4亿元,支出1.6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1761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4亿元,支出3.71亿元,实现了基金收支平衡,基金运行态势总体可控。

03

狠抓基金核查,执法监管强力推进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在神农公园、楚风社区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曾都区医疗保障宣传手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6000余份,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氛围。

04

优化办事流程,便民服务优质高效

压缩经办时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由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由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由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由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门诊报销由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由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医药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由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调整鉴定周期。慢性病鉴定由原来年度一次集中鉴定调整为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即时鉴定,进一步完善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和用药保障,对购药实行“双通道”保障,由医院门诊和慢病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慢病患者合理用药需求。持续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对医保各项经办业务的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推行高频电子证照材料“免提交”和证照材料“免提交”,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12项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事项,在“放管服”系统中进行“免提交”标注。对异地居住、异地工作的参保对象备案时实行承诺制,减少各类材料提交。           

来源: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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