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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2021 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2-03-18 12:22  


3月15日,随州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出炉,涉及食品安全、肥料生产、寄递快递、房屋质量等多个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案例一:食品安全   责任大如天

案情简介:2021年10月,投诉人朱先生反映在随州某酒店请亲戚朋友吃饭时,遇到鸡蛋汤火锅爆炸,导致两人受伤,客人衣服有不同程度污染,老人小孩受到了惊吓。诉求: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处理并协调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随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迅速将工单分流辖区,要求赶赴现场,及时处置。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联系,被投诉的某酒店拒绝调解。食品安全责任大如天,消费者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随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连续两天到该宾馆进行调查,找到当天包间的服务人员和值班经理,详细了解核实事情经过,原因是火锅里混入该酒店字样的打火机一只,火锅在端上10分钟之后发生爆炸,2名就餐人员被溅起的汤水轻微烫伤,投诉人要求酒店赔偿4000元。而酒店认为自己没有过失,且打火机来历不明,本着人道主义只愿意赔偿医疗费。调解人员认真分析案情,打火机是焦点,而酒店和现场电子监控也不能证明其来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于10月15日和10月22日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如下协议:1、被诉方对投诉方中餐打折,晚餐餐费免单;2、一次性补偿消费者3000元。

评析及消费提示: 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和就餐安全十分重要,餐饮商户应严格根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堵塞工作漏洞,从细微入手,让消费者宾至如归,才能使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让消费者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案例二:吃出异物,商家切莫逃避

案情介绍:2021年9月13日,投诉人曹先生来电反映,在**麻辣烫店吃饭,中途吃到有虫子,随后想提醒老板要注意餐饮卫生遂向老板反映,老板逃避餐饮中有虫子的事实,态度恶劣并误认为投诉人找茬,最后拒绝处理。诉求: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并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立刻联系商家,经过调查处理如下:1.该麻辣烫店未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经营者履行赔偿义务;3.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评析及消费提示:该案例中,投诉人及时发现并未受到损害,被诉人及时承担责任、弥补损失并表示歉意,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食品无小事,安全大如天”,维护食品安全与就餐人员的饮食健康,经营者责无旁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顾客在购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菜品、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当顾客吃出来异物,商家在处理顾客诉求时候,要详细了解情况,积极协商,妥善寻求处理,切莫要逃避无视,一定做到防微杜渐,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案例三:车辆挂靠乱象 车主举步维艰

案情简介:2021年7月5日,宁夏的古先生通过12345平台反映:古先生于2018.6.28在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随车吊,后将车辆挂靠在随州市**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挂靠协议,协议规定每年交1500元的费用,共挂靠了三年。现该公司要求共交30300元的费用,古先生认为收费过高,未交此费用,现随州市**运输有限公司将其行驶证注销了,导致车辆无法年审。

处理过程及结果:此投诉涉及到合同纠纷,交通运输局并没有相关行政权力来进行行政干预,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的要求,此类投诉件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经济纠纷。市交通运输局以急群众之所急的观点来对待,积极开展协调,约谈企业负责人,以社交软件、电话联系和上门沟通等多种方式与企业和古先生双方联系沟通,先后与相关企业、古先生联系10余次,上门沟通3次,组织双方见面协调2次,最终于7月23日在见面协调会上达成最终协议。同时该局开展了普通货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56家拥有30台以上车辆规模公司的企业资质、安全管理、车辆技术档案、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建立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覆盖式的两轮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13家普货运输企业予以停办车辆新增业务的决定。

评析及消费提示:购车挂靠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说辞,上网查询挂靠公司资质,有无风险提醒再做决定。运管部门所有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都不收取任何费用,打着行政部门名义收费的都是骗局,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很大一部分车主从偏远省份来随购车,维权困难。签订挂靠合同时,不要心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拒绝阴阳合同,拒签一式一份合同。合同签订后务必妥善保管,不要遗失,产生纠纷时不要将任何证件原件交给挂靠公司。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或者直接进行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某化工公司生产的肥料不符登记内容

案情简介:2021年5月,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随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

处理过程及结果: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立即进行调查取证,经抽样检测发现该肥料的有效成分和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经核查,该公司实施了生产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的行为,数量为5吨,货值人民币7500元。依据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及应用规则》。2021年5月9日,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4500元罚款。

评析及消费提示: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农户,购买农资要到具有合法手续的正规销售门店,发现假劣农资和疑难问题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该局加大对广大农资经营者和农户开展农资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告诫农资经营户不许违法销售未经审定的农资,提醒农户不要购买假劣农资,对已购买的,要及时退换,以免遭受损失。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农户的合法权利,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案例五:寄递快件损毁邮政调解赔偿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10日,市民电话申诉,通过顺丰速运在深圳寄递电脑主机、显示器和行李箱至随州市,运费214元,保价7000元。收件人收货后,发现电脑主机内部有零件脱落,连接电源后不能正常开机,反馈托寄物损坏,要求赔偿定损维修单显示的费用4477元。随州顺丰表示,面单契约条款显示顺丰对托寄物价值采取“理赔审查”的方式,寄件人无法提供有效价值证明,只能全额退还保价费用,按照未保价快件进行赔偿,考虑到收件人实际损失,愿意赔付3000元。双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

处理过程及结果: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规定,该局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中,该局工作人员听取双方证词,认真审核提交的相关材料,协调结果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赔付3500元,不受理二次理赔,有力的维护了市民合法权益,得到了市民的称赞。

评析及消费提示:在此,随州市邮政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时应认真阅读运单的赔偿条款,贵重物品一定要购买保价或保险,准确填写保价金额,防止后期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遇到快递赔偿纠纷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案例六:向未成年人售烟,处罚!

案情简介:2021年8月31日,12313热线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其儿子在曾都区龚某商店帮其购买一盒黄鹤楼(软蓝)卷烟,该卷烟口感与平时不一样,怀疑龚某看其儿子是未成年人故意卖假烟给他,遂找龚某理论,龚某拒不承认售假。接此线索后,随州市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给随州市曾都区烟草专卖局,要求专卖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涉案地址核查情况。专卖执法人员现场询问龚某,龚某辩称当日确有一名年轻人前来买烟,但他身材高大,自己错把他当成了成年人,这才向其出售卷烟。2021年8月31日,随州市曾都区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实,当事人龚某销售的卷烟为真品卷烟,但是在无法判断购买卷烟的年轻人是否为成年人的情况下,并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核实年龄,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对卷烟零售客户、购买卷烟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教育宣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随州市曾都区烟草专卖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评析及消费提示:在此提醒广大卷烟零售户,要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对难以判断是否已成年的顾客,必须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核验年龄。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卷烟(电子烟)侵害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案例七:违法贩售假冒伪劣卷烟   不法烟贩将获刑

案情简介:“有人违法运输卷烟!”2021年9月28日,随州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专卖执法人员会同随岳高警前往高速路口拦截,在随岳高速随县收费站,从湘A牌的货车顶部夹层查获41件编织袋包裹的纸箱,纸箱内装有DOUBLE HAPPINESS 、利群(新版)、中华(硬)、南京(炫赫门)、中华(软)等共5个品规卷烟2600条,货值金额49.7万元。经鉴定,上述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涉案卷烟来自越南地下非法卷烟厂,由广西走私团伙利用海上货船、快艇走私运输进入广西防城港东兴市,后由东兴市黄某贩卖给梁某某团伙,梁某某团伙再从广西防城港起运至山西省太原市销售给徐某某,途径湖北省时被随州市烟草专卖局联合高警大队查获。长期来,梁某某团伙多次购买假冒伪劣卷烟销往广西、山西、山东、吉林、湖南、江西等地,违法行为涉及走私、购进、运输、仓储、销售等多个环节,现已查实梁某某团伙及其分销下线购进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金额达513万元,涉案值128万元。目前其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评析及消费提示:梁某某团伙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贩卖、运输假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醒广大卷烟零售户和市民,打击涉烟制假、运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大家的积极配合和参与,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假私卷烟,积极举报涉假私卷烟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国家及自身利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案例八:房屋渗漏  不履行维修义务

案情简介:2021年,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收到文女士关于某小区房屋渗漏的质量投诉:购房者文女士于2020年购买了市区某楼盘的全装修房,在交房入住后发现自家房屋卫生间有渗漏现象,向开发商及物业单位进行了多次反映,但相关单位一直拖延维修,不履行维修义务。

处理过程及结果: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按照《市质安站关于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理工作的内部运行程序》予以受理,工作人员迅速联系投诉人与开发商,经双方时间约定,质安站工作人员、开发商王某、投诉人文女士共同现场查勘,结核实,该房屋渗漏问题发生在质量保修期内,市质安站督促责任单位履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制定了整改方案,完成了相关质量问题的整改,业主给予了好评。

评析及消费提示:近年来,随着房地产高速发展,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日益增多,但部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对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仍不了解,可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合理维护自己权益。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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