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曾都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曾都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调整为165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6.5元。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通讯员:金红梅
编辑:汪钰珂
责编:赵牧
审核:周波
日前,曾都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曾都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调整为165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6.5元。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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