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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民政局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筑牢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屏障

2021-06-21 17:19  

为全面巩固提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近日,随州市民政局下发通知,安排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作。

一是巩固提升救助政策落实。抓实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依规纳入低保、特困兜底保障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加强动态管理,对现保障低保、特困对象全部开展年度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足额保障发放,严格执行最新的低保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金。

二是巩固提升救助资金监管。加强县级救助资金拨付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救助资金发放的录入、审核做到分人、分岗设置,用制度堵塞经办人员“以权谋私”的漏洞。每季度协调代发银行开展比对,确保资金发放对象和实际保障对象动态一致;加强镇(办)临时救助资金支出监管,镇(办)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必须纳入同级镇(办)财政机构的监管范围,做到专人专账、专款专用。

三是巩固提升对象审核确认。夯实低保、临时救助镇级审核确认,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镇(办)开展低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的过程指导和结果监督,对于发现的乱开口子的“政策保”、“群体保”等违规、违纪线索,主动报同级纪委监委查处;夯实公开公示制度,对获批的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对象加强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夯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凡县、镇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必须实行备案管理,严禁出现“关系保”、“人情保”。

四是巩固提升日常监督管理。抓好常态化数据监管,加强与同级纪委监委对接,配合做好2021年大数据比对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促进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工作更加规范,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抓好日常动态清退,持续运转好县、镇、村三级动态专人信息报送机制,坚决杜绝“死亡人员”享受救助的情况发生。

五是巩固提升救助服务水平。畅通救助渠道,加快“一网通办”推进力度,县、镇、村三级救助服务窗口要及时受理群众求助诉求,对发现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帮助申办,做到主动救助;加强信访办理,对群众投诉、举报、求助事项建立信访台账,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积极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纠治作风问题,要围绕“纠‘四风’、树新风、优作风”、“‘小微权利’运行制约监督”、“双评双治双促”等作风建设系列专项行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随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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