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优化营商环境 | 曾都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摘编(一)

2021-06-19 11:01   曾都发布  

1.对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开工必保”,在符合土地和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允许“灵活选址”“先建后补”“容缺审批”。

2.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曾都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标准地”出让。“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许可证。允许工业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3.对优先发展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金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地政策,探索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鼓励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

4.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合一”。制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建设工程类、建(构)筑物类、设施类纳入清单项目可不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规范联合验收,除特殊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6.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等5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0、45、40、35、3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技改项目从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到获取施

7 .推进“十税合一”,纳税人年纳税平均次数减到6次以内,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100小时以内,推进税收退库“即办、即退、即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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