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在曾都区政务服务场所推广电子证照
“亮证”的公告
广大办事群众:
即日起,群众在曾都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业务时,可出示湖北省“鄂汇办”手机客户端电子卡包中本人申领的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户口簿等),由工作人员进行扫码验证,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身份证、户口簿等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具备申请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合法资格。
各级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需核验申请人身份,凡能通过“鄂汇办”电子卡包进行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实体身份证。若需留存,窗口工作人员可扫码读取保存。
特此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来源:曾都发布
编辑:刘欣明
责编:钱思雪
审核:陈凡 鲁京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