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获悉,污水处理费征收新标准将在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届时,城区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元/吨;淅河镇征收标准为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我市结合实际,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物价部门对城区污水处理费按以上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据悉,我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自2009年4月运行以来,日处理污水10万吨。截至去年底,累计处理污水1.5亿吨,降解COD1.3万吨,水质达到一类B级。随着环保标准提升,我市不断改进工艺技术,投入1200多万元新建了污泥深度处理项目,日处理污泥60吨,含水量降到≤60%,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同时,进一步提升水质标准,处理污水标准由一级B类升级到一级A类。市污水处理厂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投入的增加和标准提高,污水处理成本增加了4毛多,以往0.8元/吨的收费标准远远不能满足,每年还存在亏损。加之, 5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即将建成投入运行,更会加大市级财政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压力。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提标后对低收入家庭仍按“先征后返”原则执行,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而降低。
目前,望城岗污水处理厂已经满负荷运行。城南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预计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届时,将全面完成我市节能减排目标,随州市民的生活污水将滴水不漏地进入处理厂,切实保护好一湖清水,大大改善城市水环境。(随州市住建委办公室钟克波市排水处孙登攀报送联系电话15071642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