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随县高城镇财政所:把牢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底线

2021-04-01 17:54   编钟之声报  

“按照已确定的东西南北界限测定,这块坡地面积为19.1亩。”

3月30日下午,在随县高城镇三清观村13组雷家湾大堰西坡上,镇财政所分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专员向到场的干部群众公布测量结果,并建议村两委会“荒坡租赁金每亩每年不得低于100元,最长租赁时间不要超出20年。”

在资源发租现场,参与此块荒山租赁双方代表对四至界限进行现场确认,所有参加人员在记录台帐上签字认可备案。

三清观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杨明主就荒山租赁合同涉及时间、金额、违约责任及周边环境治理等条款与承赁方代表蒋先生进行沟通,待一周内召开党群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双方正式签字荒山租赁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在此之前,高城镇财政所还帮助三清观村处理了14组石庙后坡鸡场转让工作,由于该鸡场建在高城镇与曾都区万店镇交界位置,原场主使用村集体荒地时并未与村两委会签定荒山租赁协议,新场主要求原场主必须拿到与村委会签定的荒山租赁合同后才可承办转赁手续。为此原场主先后多次找到村两委会要求补办荒坡地承赁协议,因种种原因未能实现,镇财政所接到问题反馈后,及时派出分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专员到村调查,并协助村两委会到现场勘查,确定鸡场在本境内所占面积,一次性追缴回占地期间的租赁金,并完成了荒山承租协议,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既维护了村集体利益,又保护了新场主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高城镇财政所近几年已协助各村办理近百起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手续,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坚决杜绝“零”收入发包、租赁,签订跨世纪合同现象,把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承租经营底线,实现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公开、公正、公平。



通讯员:谢宏斌

编辑:彭韬

责编:赵牧

审核: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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