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摸清行业底数,请中心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于2021年3月1日—4月1日主动到市住建局(广水、随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当地企业统一申报),清理结果在媒体公布。企业申报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物业企业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常用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
3、物业企业接管项目情况登记表。
4、外地物业服务企业首次进入随州需提供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信用证明。
申报地点:市住建局303室。
联系人:刘春香0722-3235335 18971790608
随州市住建局
2021年3月1日
来源:随州日报
编辑:刘欣明
责编:钱思雪
审核:陈凡 鲁京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