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气温迅速回升,春耕拉开序幕,清明节将近,农事用火和生产用火叠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事态,全力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随州市森林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查森林火灾案件。截止到3月30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侦办查处森林火灾案件34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行政处罚25人。
罗某某失火案。2020年3月20日,随县草店镇罗某某到自己的责任田栽种白杨树苗,因责任田长期未种植农作物,田中长满杂草,罗某某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堆放的杂草火向四周扩散继而引发山火,过火总面积14.3298公顷。2020年3月23日罗某某被依法批准刑事拘留。
王某某失火案。2020年3月18日,王某某到澴潭镇皮台村为其父亲上坟,在燃放冲天炮时一枚冲天炮在天空中没有爆炸,落在离王某某父亲坟边约4米的草丛中爆燃,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27亩。2020年3月26日王某某被依法批准刑事拘留。
刘某某失火案。2020年2月3日,刘某某在何店镇白庙村烧田埂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8359公顷。2020年3月10日,刘某某被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00元罚款。
尚某某失火案。2020年2月18日,广水市关庙镇尚某某为了祭奠父亲去世三周年,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擅自到关庙街社区高家湾为其父上坟。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1.6亩。尚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记者:付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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