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10:00起 我市城区出租车恢复运行 营运防疫要求 1、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 2、司机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4、司机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容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乘客实行实名制扫码乘车,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乘车,对未扫码的,司机可拒绝运送服务。 6、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再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市客管处将加强对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的监督检查, 对未达到防疫要求的车辆, 一律不得上路营运。 记 者:付立明 编 辑:钱思雪 审 核:陈凡 鲁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