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使用指南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国人民银行于1月底设立3000亿专项再贷款,通过向特定银行发放低成本的专项再贷款,向相关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特定银行名单
随州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7家全国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7家全国性银行,2家地方法人银行:湖北银行和汉口银行。
专项再贷款支持范围
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金融机构可向名单内的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资金封闭使用。目前,随州共有55家重点企业,其中包含14家全国性重点支持企业和41家地方性重点支持企业。原则上,1家企业只能由1家银行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优惠贷款,自主发放的商业性贷款不受此限制。
办理时间
可申领再贷款资金的贷款范围为自2020年1月25日起向名单内重点企业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该专项再贷款为支持防控疫情发放,待疫情结束后即停止发放,存量专项再贷款自然到期后收回。
利率、期限
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即1%)。贷款期限为1年。此外,中央财政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
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银行贷款利率X50%<1.6%
例:2020年1月一年期LPR为4.15%,贴息后优惠利率=(4.15%-1%)*50%=1.575%
资金用途
企业要将优惠信贷支持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
严禁挪用优惠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人民银行将提前收回专项再贷款,取消优惠贷款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为便于相关企业进行咨询,现将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及各主办银行的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编辑:刘欣明
责编:钱思雪
审核:陈凡 鲁京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