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由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冲撞防疫卡口的周某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涉嫌妨害公务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2月13日,被告人周某骑电动车行至随县小林镇八角楼村疫情防控执勤点时,不听执勤人员劝阻,执意强行冲撞卡口,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摔坏工作人员手机,打伤工作人员致其轻微伤。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2月17日上午,该案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庭审,认为被告人周某暴力冲撞卡点,殴打执行公务的执勤人员,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其行为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构成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周某当庭认罪悔罪。


记者:魏言准
编辑:苏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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