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曾都法院腾退20年“执行难”房屋

©原创   2019-12-02 19:14   记者 陈烁 罗丁

【导语】近日,南郊转盘附近、瓜园居委会二组一间本该在20年前就清退的门面房被曾都区人民法院成功腾退。

1993年,东城粮油贸易公司在本单位要求职工及亲属进行集资借款,已解决资金不足,规定集资者可随时支取本金,利息每两个月支付一次,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为此,张某在三年时间里,先后18次集资26100元,截止1997年5月,已被拖欠本金和利息共计32050.8元。为此,张某与其他15名集资人共同向法院起诉东城粮油贸易公司,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东城粮油贸易公司偿还张某等16人集资借款本息177354.2元。然而,执行中,由于多名案外人在不同时间提出执行异议,导致判决一直未能顺利执行。

【采访】 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童传银:张某等16人申请执行随州市东城粮贸有限公司集资借款纠纷一案,执行中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导致本案未能顺利执行,后在执行中又不断出现案外人提出异议,最后一次案外人(赵某)提出异议的时间是2019年3月,后通过听证在2019年8月驳回赵某的异议。

早在1999年1月,随州市人民法院就裁定:位于解放路271号的门面房西端第一间两层房屋,以及往南延伸向后的所有房地产转让给张某等16名申请执行人所有。此次,赵某的异议被驳回后,曾都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强制腾退方案,并于上周成功实施。

【采访】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童传银:本次腾退房屋首先要感谢当地政府 人大 瓜园居委会及南郊派出所的全体干警,在执行工作中给予了法院大力支持。这次腾退与以往的腾退是不一样的,首先这次腾退的对象是案外人,而不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二是案外人在腾退中不断地阻挠法院的腾退工作。

当天,曾都区人民法院组织40多名干警,联合当地派出所民警以及居委会工作人员,来到被执行房屋前,将异议人赵某的亲属安全带离现场后,开始对这间小餐馆内的物品进行腾退。由于餐馆租户对此表示了支持与配合,清理腾退工作于两小时内顺利完成。

【采访】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童传银:警告那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异议人,不要妄想钻法律的空子,法律是站在公平正义一边的,因此这次腾退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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