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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执行!随州征地补偿标准调高,平均每亩提高11340元!

2019-10-31 09:47   随州广播电视台  

权威发布!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公布了调高征收集体土地综合补偿标准,平均标准由现行的每亩32990元,调整到每亩44330元,每亩提高11340元涨幅34.37%。新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新一轮的《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明确各县(市、区)的征地区片级别、价格及区域范围。此次调整,采用仅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再保留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方式,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内容,其中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为了更多地向被征地农民倾斜,参照外省的做法,我省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按4∶6执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为搞好新旧标准衔接,要求新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按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新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但市、县人民政府未制定且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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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如下:

曾都区


1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652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北郊办事处:八里岔社区居委会、楚风社区居委会、花溪社区居委会、碾子社区居委会、孔家坡社区居委会、黄龙社区居委会;

东城办事处:蒋家岗社区居委会、舜井道社区居委会、带涢阁社区居委会、龙门街社区居委会、天后宫社区居委会、烈山社区居委会、缫丝社区居委会、小东关社区居委会;

南郊办事处:擂鼓墩社区居委会、朱家湾居委会、柳树淌社区居委会、随州市擂鼓墩植物园、瓜园社区居委会;

西城办事处:草店子社区居委会、双龙寺社区居委会、汉东楼社区居委会、通津桥社区居委会、九曲弯社区居委会、玉波门社区居委会、飞来土社区居委会、乌龙巷社区居委会、铁树社区居委会、白云湖社区居委会;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吴家老湾社区居委会、熊家社区居委会;

曾都经济开发区:星光社区居委会。


2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556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南郊办事处:白云社区居委会、马家榨社区居委会;

随州高新技木产业园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望城岗社区居委会、裕民社区居委会、寨塆社区居委会、随州市原种场;

曾都经济开发区:首义社区居委会、两水沟杜区居委会、六草屋村、太山庙村、周家寨村;

城南新区:前迸社区居委会。


3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488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北郊办事处:汲水湖村、烽火山村、双寺村、陆家河村、烟燉包村、碾山村、七里塘村、九间屋村;

南郊办事处:南烟燉村、黄畈村、毛家棚村、红山头村、邓家老塆村、平原岗村、苏家寺村、长岭岗村、茶庵社区居委会、和平村、椅子山村、羊子山村、响水桥村、凉亭村、齿轮社区居委会;

曾都经济开发区:新春村、余家老湾村、龚家棚村;城南新区:涢水杜区居委会、白桃村、永久村;

淅河镇:方家台村、东门口街居委会、二棉社区居委会、老街居委会、孙家販村、青春村、魏家畈村、魏家老湾村、费家屯村、云龙街居委会、桥头村、余家畈村、光化村、挑水河村、虹柝村、长岭村;

何店镇:汪谌村、向阳村、浪河村。

4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450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淅河镇(除三级区片之外的区域);府河镇,何店镇(除三级区片之外的区域);洛阳镇;万店镇。


随县(含乡镇)


1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490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厉山镇:勤劳社区居委会、北岗社区居委会、群联社区居委会、灯塔社区居委会、星旗社区居委会、幸福村、神农社区居委会、星升社区居委会、日中街社区居委会、炎帝社区居委会;

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星炬社区居委会。


2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476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尚市镇;新街镇;安居镇;均川镇;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肚区管理委员会(长岗镇);

厉山镇:狮子口村、海潮寺村、桂家台村、明华居委会、车水沟村、星亮村、沙城村、王家岗村、东方村、同心村、宇宙村、双星村、富足社区居委会、三星村、双寨村、红星社区居委会。


3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462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洪山镇;三里岗镇;柳林镇;唐县镇;湖北省国营万福店农场;高城镇;环潭镇。


4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45700元/亩区域

范围描述:

吴山镇;万和镇;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肚区管理委员会;殷店镇;淮河镇;小林镇;草店镇。


广水市(含乡镇)


1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605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应山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居委会、三里河社区居委会、双桥社区居委会、九龙河社区居委会。


2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520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应山街道办事处(除一级区片以外的区域);

广水街道办事处:九皇社区居委会、西河社区居委会、车站社区居委会、中山社区居委会、工新社区居委会、北湖社区居委会、解放社区居委会、芦兴社区居委会、强力社区居委会、武元社区居委会、流沙冲社区居委会。


3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439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广水街道办事处(除二级区片以外的区域);

十里街道办事处:清水桥社区居委会、十里社区居委会、三合社区居委会、马都司村、王家棚村、灵台山村、盘龙岗村;

城郊街道办事处:富康社区居委会、城西村、跑马场村、八里岔村、双岗村、城南社区居委会;

武胜关镇:武阳社区居委会、杨家河社区居委会、培龙社区居委会、胡家湾村、新岗村、官屋湾村;骆店镇灵山村。


4级区域征地补偿标准41200元/亩

区域范围描述:

十里街办事处(除三级区片以外的区域);

城郊街道办事处(除三级区片以外的区域);

武胜关镇(除三级区片以外的区域);

骆店镇(除三级区片以外的区域);

吴店镇;郝店镇;余店镇;蔡河镇;关庙镇;长岭镇;陈巷镇;太平镇;杨寨镇;李店镇。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另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随州市现行政策

土地补偿费是支付给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不能调整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主要分配给被征地农民;

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用地单位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

经被征地农民申请,并与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全额发放给被安置人,由其自谋职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征地补偿登记,依照征地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编 辑:毛小月

责 编:鲁京京

审 核:魏云峰 陈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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