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了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应急法治文化,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按照《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19〕180号)要求,省应急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组织我省积极参加2019年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应急管理
二、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应急管理常识。
三、学习准备阶段
2019年8月31日之前
四、网上答题时间
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30日
五、网上答题方法
方法一:关注“湖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公众号对话窗,在右下角“微互动”菜单栏点击“普法竞赛”参与答题。
方法二:关注“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公众号对话窗,在右下角“知识竞赛”菜单栏点击“应急管理普法竞赛”参与答题。
方法三: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进行网上答题。

注:1.首次参与答题需填写个人信息,所在区域请选择“湖北省”。2.每天最多可获得15积分(普法答题每天5题,每题2分;看图除隐患每天1题,每题2分;法律法规库学习,每项1分,每天最多可得3分)
六、线下竞赛活动
2019年10月,省应急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在武汉组织全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预决赛活动。预决赛参赛队伍从全民网上答题积分全省排名前10名的市(州)、全省排名前5名的中央在鄂企业中选拔,组成15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由5人组成,其中市州参赛队伍中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人,中央在鄂企业参赛队伍中企业基层员工不得少于2人。
2019年11月中旬,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总决赛将在深圳市举行。经过全民网上答题竞争,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中综合排名分别位于前10名的有关单位(排名规则在活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得总决赛资格。获得总决赛资格的单位应组成5人队伍参加总决赛(其中各省级参赛队伍中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人,中央企业参赛队伍中企业基层员工不得少于2人)。
七、竞赛活动奖励:
奖励之一:网上答题获得积分后,可通过积分参加抽奖活动。
奖励之二:活动结束后,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对总决赛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和网络答题前10名的优秀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之三:省应急管理厅、司法厅、省普法办将对参与网上答题积分全省排名前10名的单位和积分排名前50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此次活动结果,我们将会在省应急厅微信公众号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