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公安部门也将非法采砂制砂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目标,联合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然而,在前不久的一次联合治砂行动中,执法人员却遭到了村民的暴力阻拦,甚至发生了袭警的恶劣行为。

6月26号上午9点,曾都区政府联合治砂专班对万店镇双河村一处非法盗采、囤积的砂石进行收缴时,遭到了村民龙某的暴力阻拦。
采访:曾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副中队长 包艳勇
龙某蛮横无理取闹,拒不服从联合专班民警的劝阻和警告,对民警谩骂、追打和撕扯警服。期间,龙某的儿媳李某手抓河砂掷投民警,并多次辱骂民警。治砂专班民警向万店派出所报警。
万店派出所出警后,民警对涉嫌妨害公务的龙某进行口头传唤并带离,谁知又遭到龙某女儿陈某的指责、谩骂,于是民警对陈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采访:曾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副中队长 包艳勇
龙某的丈夫陈某看到警察对其女儿进行强制措施时,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准备冲过去砸打民警,被现场警务人员发现后将其手中的石头夺下,当时现场一片混乱,现有的警力无法控制。

事件发生后,曾都公安分局立即指派治安大队警力前往现场增援,将涉嫌妨害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龙某、陈某等六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经审讯,龙某、陈某二人对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陈某、李某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采访:曾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副中队长 包艳勇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陈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陈某、李某二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人民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依法打击和惩治犯罪,行使国家的司法权。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采访:曾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副中队长 包艳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之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民警提醒: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人民警察的依法执法行为。同时,人民警察的依法执法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因此,市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有责任、有担当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