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买了车之后是不是发现
买车容易养车难
往大了说
交保险 车子年检
驾照还时不时扣了分
往小了说
停车难 停车乱
还经常要保养
真是让人头疼啊!

为了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
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
合理引导停车需求
规范停车秩序
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
6月26日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了
《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从今年的9月1日起
随州人民停车将有法可依!

小编把《条例》的重点内容
给大家捋一捋
来看看吧!
停车时
影响到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在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应该及时调整撤除车位。
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时
不可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擅自占用、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和擅自破坏电子收费的设备设施。没有在显著位置明示设施名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等事项,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的并且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拖移,并处100元的罚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处100元的罚款。不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泊位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的,责令补缴,并处200元的罚款。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占用、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挪移、破坏或者拆除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的设备设施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共停车设施收费使用时
需要配建停车引导设施、进出车辆信息采集及号牌识别系统,实现信息系统实时对接,在显著位置明示停车设施名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等事项,并且按照公告的标准收费。
居住小区内
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建设临时停车设施。居住小区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可以交给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在居住小区周边快速路、主干路主道以外的道路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明示临时停放时段。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停车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说一点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哦!
条例的颁布是为了营造一个
更文明、更绿色卫生的随州
希望大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哦!
编辑:叶蕾
审核:魏云峰 陈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