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曾都区森林公安分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9-06-15 13:13  

6月13日晚8点30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香港街口的手机店内飞入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鸟,请求救助。接警后,分局局长何宗仁迅速安排刑侦队长肖学东和林政执法人员陈坦赶赴现场将这只鸟带回分局暂管。

6月14日上午7点30分,经曾都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确认,此鸟名叫燕隼,是一种小型猛禽,常栖息于林间和田间疏林内,以昆虫和小鸟为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因此鸟受伤不能飞行,分局准备将燕隼移交至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研究开发中心进行救助。


编辑:毛小月

记者:陈烁

通讯员:肖洪丽

审核:魏云峰 陈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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