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晚,交警支队三大队开展夜间酒驾整治突击行动,民警在曾都区保险路口对过往的车辆逐一排查,对身上有酒味和“红脸”驾驶人立即使用酒精测量仪检测。并在行动当晚查获3名“酒司机”。

19时30分许,民警排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S5**68的小车驾驶人李某(男,34岁,南郊黄畈村人)面部通红,且浑身酒气,经吹气检测,结果为91毫克/100毫升。
19时40分许,民警拦停一辆号牌为鄂SW**19的小车,经检测,驾驶人马某(男,38岁,西城办事处人)的呼气结果为74毫克/100毫升。
20时许,一号牌为鄂SD**73的小型汽车从舜井大道方向驶来,民警发现驾驶人陈某(男,33岁,洛阳人)有酒气,检测结果为42毫克/100毫升。
经询问了解,被查获人员明知现在酒驾查得紧、查得严,以为晚上交警都下班,喝点酒不会有事。待3人血液检验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将作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