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广水市司法局会同广水市看守所,在将一名撤销缓刑罪犯送往监狱收监执行途中突发车祸,押送人员一行沉着应对,确保了押送人员和罪犯人身安全,成功将撤缓罪犯送至监狱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一、被撤销缓刑罪犯基本情况及被撤销缓刑情况
袁某,男,户籍地与居住地同为广水市广水办事处芦兴村二组,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7月11日被广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社区服刑期限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止。袁某来司法局报到后,被指定到广水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018年12月11日,罪犯袁某在广水市白鹤路竹林宾馆吸食毒品时被大悟县公安局查获,同年12月20日,大悟县公安局对袁某下达了《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决定对袁某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期限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同日袁某被送至湖北省狮子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
鉴于袁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广水市司法局收集相关证据后,于2018年12月26日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2019年3月19日,广水市人民法院下达了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决书中对罪犯袁某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袁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六个月。
二、发生车祸及收监执行过程
经与市看守所协调后,2019年3月27日,社矫局副局长刘晓文、看守所干警、武警等一行7人奔赴省狮子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相关手续后将罪犯袁某押往襄南监狱收监执行。
上午11时许,押运车辆行至麻竹高速大洪山路段时,因行车道上的一辆大货车在没有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变道至超车道,致使行驶在超车道上的押运车辆躲避不及,两车发生刮擦挤压,致押运车辆前挡风玻璃全部破碎掉落,右侧车门变形脱落,前立柱裂断。受撞击影响,坐在前排副驾驶的刘晓文、看守所干警陈义膝盖受伤,脸部擦伤,司机受到严重惊吓。
事故发生后,刘晓文、陈义忍着伤痛,及时询问其他干警及罪犯袁某的受伤情况,确认其他人无大碍后,及时指挥将车上人员带离至应急车道,一方面在高速路上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另一方面安派专人拨打高管报警电话,司法、公安、武警分别向单位汇报事故情况。在等待车辆过程中,由两名武警负责看管袁某,刘晓文还对袁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十二点半左右,司法局、公安局领导和重新安排的一辆押运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将罪犯袁某转押到新调押运车上继续送往襄南监狱收监执行,同时将受伤人员接回广水检查治疗。
下午,押送人员与监狱衔接,对罪犯袁某身体状况进行了检查,办理了相关手续,罪犯袁某被收监执行。
随州高管大队初步认定货车司机负责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此次事故的警示
1、依法办事。对罪犯袁某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押送过程中武警全程参与、发生事故后的处置等,司法局、公安局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事。
2、以人为本。发生事故后,押送带队领导首先考虑的是车上人员安全和伤情情况,对罪犯袁某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到监狱后还对其进行了体检,无不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情怀。
3、联动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政法部门、成员单位、综治、村(社区)管理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配合,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同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此次对袁某收监执行发生车祸,虽事出意外,但如果没有司法局、公安局先期建立的联动机制,就可能出现大的事故,也不可能成功收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