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挂牌。

根据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新组建的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承担原曾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全部职责、原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原曾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审批改革职责、原曾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原曾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职责。
曾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外加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在保留曾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曾都区人民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不在保留单设的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