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了谋取利益,竟有人罔顾安全,打起了非法买卖柴油的主意,将面包车改装成移动加油车。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城区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就发现了这样的一个“移动炸弹”。

当天上午十点左右,民警对一辆面包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将侧窗开了一个小缝,车内透出一股类似柴油的气味,很是可疑。民警示意车主将车辆靠边停下接受检查,打开后备箱后竟发现,车内座椅全部被拆除,放置了一个大型塑料罐,车主称里面装的是水。
【同期声】他说是水,他说水就是水吗,油,这是油,看颜色就看得出来。
记者看到,这辆面包车外形与普通面包车并无区别,但车内加装了大型塑料罐、抽油泵以及加油枪等装置,罐内底部余留有少量液体,驾驶室副座位置上还放有一本收款收据。
【采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周云:这是一个油罐子,这是他的加油枪,里面是一个电瓶带着泵,通过这个地方加油,这是计数的,上面有数字。

车主吕某说,自己改装面包车流动加油,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虽然知道法律明令禁止,但为了赚取钱财,仍然铤而走险。
【采访】当事人 吕某:你知不知道它的危害,知道,搞了有十几天,一天搞多少钱,一个星期可以赚200多块钱。
民警介绍,汽柴油是易燃易挥发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这类物质必须要有专门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改装车,无异于拉着一颗随时会被引爆的“炸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采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周云:因为这是一个面包车,是一个客车,当货车在用,车辆性能上是不允许的;第二,柴油属于危化品,用普通车辆运输肯定是不行的。还有他这样加油,本身加油站对场所是有要求,安全设施有要求,他这是危害很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吕某未系安全带、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参数两项违法合并罚款550元。并对其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行为,移交曾都区成品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处理。
经记者了解,凡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采取设点设站、流动加油车等方式经营汽油、柴油的均属非法经营。一经发现,将会被没收非法经营工具、油品等财物;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切莫为了牟利,置法律于不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