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两节”)临近,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做好“两节”期间随州城区禁鞭(含电子礼炮)和禁放孔明灯工作(以下筒称“两禁”),确保实现“零生产、零销售、零储存、零运输、零携带和零燃放”的工作目标。
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鞭、禁放孔明灯的相关规定,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做一名文明市民,过一个俭朴、健康、环保的新年。
禁鞭常态化 政策需牢记
随州自2016年2月14日零时起,在主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禁鞭”,多年以来禁鞭工作成效显著。城区禁鞭禁孔明灯禁电子礼炮是一项长久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禁鞭成果。

随州城区禁止生产、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鞭区)为:
炎帝大道、迎宾大道、麻竹高速、新316国道、甘沟子渠及其延长线至炎帝大道围合的区域以及东岗工业园、柳树淌工业园、何店工业园。
在随州禁鞭区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市禁鞭办还专门下发有关文件,对于随州城区禁止燃放电子鞭炮、随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事项进行了强调规定:除了传统的烟花爆竹,禁鞭区内也禁止鸣放电子鞭炮和电子礼炮等,凡违规燃放的一律应当予以处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随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因燃放“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或引发火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8年我市不断巩固城区禁鞭成果,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禁鞭攻坚任务。全市共查处涉鞭案件6起、处罚6人、收缴鞭炮11卷。其中违法燃放烟花鞭炮案件4起4人、非法储存烟花鞭炮案件2起2人、成功阻止欲燃放电子礼炮和行为3起,涉鞭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5%以上;禁孔明灯和电子礼炮实现“零燃放”。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市民营造了宁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禁鞭不松懈 违规必受罚
临近春节,为进一步巩固随州城区禁鞭工作成果,确保春节期间禁鞭禁孔明灯工作实现“零燃放、零销售、零储存”工作目标,1月29日,市禁鞭办组织公安、城管、安监、工商、民政和供销等部门开展“两禁”联合巡查执法行动。
此次禁鞭巡查执法行动,主要对禁鞭区内的部分宾馆饭店、门店商铺、集贸市场、公墓、寺庙、公园广场、物业小区、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了检查。检查行动中,没有发现涉鞭和涉孔明灯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市禁鞭办对高新区吴家老湾社区、寨湾社区和曾都区文峰塔社区、小东关社区、草店子社区的春节禁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目前各地、各单位的春节禁鞭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工作落实、责任明确。

春节期间,我市各级禁鞭工作专班全部上岗巡查、严管严查涉鞭行为。
其中1月28日(腊月二十三)至于2月1日(腊月二十七)为重点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各相关单位将全面上街宣传、走村入户进行“两禁”宣传发动,确保禁鞭宣传“全覆盖”。
2月2日(腊月二十八)至2月19日(正月十五)为重点巡查管控阶段,各地各相关单位将全员上阵、分片包段,开展“两禁”巡查管控,依法查处涉鞭案件和涉孔明灯案件。
每年的新春佳节,禁鞭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
市禁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上硬措施、攻坚克难,严查重处涉鞭涉孔明灯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始终保持禁鞭高压态势,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大家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为建设“品质随州”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