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张女士在婚内屡次被丈夫家暴,却因为不懂法、不知法而没能顺利和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就在此时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李媛媛律师向她伸出援手,终于,张女士成功离婚,从噩梦中解脱。
2008年,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黄某,因为两人都有丧偶的经历所以格外的惺惺相惜。张女士的儿子是一名现役军人,常年在部队无法回家,听说有人给母亲介绍老伴儿,张女士的儿子是一百个同意。2010年,在众多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张女士和黄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再婚以后黄某被查出患有癌症,但张女士依然不离不弃,悉心照料黄某直至痊愈。就在张女士觉得自己可以和丈夫携手共度老年生活时,不幸发生了。曾经温和的丈夫开始对自己冷言冷语,动辄又打又骂,就连丈夫的儿子也经常对张女士拳脚相加。原来,张女士和黄某再婚后共同出资改建了一套房屋,2012年11月,也就是黄某恢复健康以后政府发布了拆迁通告,张女士和黄某的房屋正好在拆迁范围之内。黄某为了不让拆迁还建房落到妻子头上,想用家暴的方式逼张女士离开。看着自己曾经辛勤照顾的丈夫如此对待自己,张女士心灰意冷,于2016年第一次提出离婚,黄某本来答应离婚,可就在开庭以后,黄某却矢口否认,改称自己和张女士感情很好不愿离婚。这又是为何呢?原来就在张女士提出离婚后不久,就被查出了癌症晚期,黄某本想逼走妻子不让她分的还建房,此时,见妻子已然重病,立刻改变策略,想用不离婚的方式“拖死”张女士,然后顺理成章的继承她的遗产。黄某的家暴令张女士痛苦不堪,但每次起诉离婚,黄某都寻死腻活的不肯离,就这样一个离婚官司张女士打了将近两年。随着病情的加重,张女士已无力继续诉讼,就在她准备放弃之时,有人让她去申请法律援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张女士来到了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7年底经张女士的申请,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李媛媛律师作为张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免费为张女士代理诉讼。李媛媛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立即依法向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曾都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作出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此裁定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之后随州市范围内第一起保护令裁定书。拿到人民法院人身保护令之后,张女士的人身安全得到了保障。 2018年6月,在李媛媛律师的帮助下,张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终于,在李律师的努力下,曾都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两人离婚,且拆迁还建所得房产最大一套房子归张女士所有。拿到判决书后的张女士立刻告诉了远在部队的儿子,儿子因为母亲的事情终于顺利解决,也终于可以安心的继续在部队工作。为此,张女士向李媛媛律师送了一面写着“维护军属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公平正义”的锦旗,以表感谢之意。

案件后记
很多家暴的受害者因为没有及时报警,或者不会取证而错过最好的诉讼时机,导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起诉。而法院也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任何有效证据而判决不予离婚。这就导致了很多家暴受害者,想离婚却离不掉婚的情况。笔者在此提醒各位,法院必须依据法律和事实判决,无论男女,在遭遇家暴以后应当立即报警,收集证据,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进行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