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各地时有发生,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为此,1月8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妨害公交工具安全驾驶行为将从严惩处,而乘客们乘坐公交工具出行也应安全、文明。

《指导意见》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妨害安全驾驶和公共秩序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要求。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此外,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隧路段及其他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实施的,从重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指导意见》的出台,保障了公交工具驾驶员以及所有乘客的安全。李师傅得知这个消息,十分欣慰,但他仍觉得上次的事自己很委屈。
(采访:李道兵)我们有报站器,提前就报站,到站还报站一次,那天报了站以后也没有人说要下,那个站已经过了他才喊。
如今,李师傅双眼仍然感觉视力模糊,右眼经常流泪,他希望自己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采访:李道兵)我觉得这个人太恶劣了,对我们公交司机一点都不公平,我希望社会上关注我们这些公交司机。

驾驶员的安全就是全车乘客的安全,市公交公司也呼吁乘客文明乘客,遇事冷静处理,不要因为一时的意气置全车人的安全于不顾。
(采访:市公交公司3路车队长 蒋坤远)这次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我希望随州广大市民文明乘车,遇到司机服务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我们下一步将加强司机服务方面的教育,更好地保障随州市广大市民的安全方便出行。
这件事本栏目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