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曾都区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对各地、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业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留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自2月1日起,各事业单位对保留车辆的日常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对车辆使用及单车运行经费进行登记,改革于1月底前基本结束。



1月17日曾都区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对各地、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业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留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自2月1日起,各事业单位对保留车辆的日常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对车辆使用及单车运行经费进行登记,改革于1月底前基本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