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按照“精准扶助、精细关怀”的原则,确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
据悉,为了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1月23日,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五大措施,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宣传。要督导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联系人全面深入学习“三个全覆盖”,让联系人明确自身职责、掌握扶助政策,并向所联系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宣传好“三个全覆盖”等扶助政策,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了解扶助政策,充分发挥好扶助政策的作用。
精准识别资格。要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做到不重不漏,并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落实养老保障。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100元的缴费补贴。对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要按规定采取五保供养、优先安排入住政府兴办养老机构、发放护理补贴等方式给予养老保障。
落实医疗保障。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要给予全额资助。对有再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要落实再生育补助措施。要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设就医“绿色通道”,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持本人的《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优诊证》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急诊和普通门诊(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住院)优先待遇;在“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免除急诊和普通门诊挂号费、急诊和普通门诊输液治疗费;持证人需要紧急救治,且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免费使用“120”救护车;每年安排持证人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落实联系人制度。要建立“双岗”联系制度,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领导干部要联系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要根据联系对象的需求,通过登门走访、电话联系、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定期联系慰问,开展帮扶,了解联系对象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利益诉求等。要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基本信息档案、联系人档案、帮扶情况档案等,并录入湖北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管理系统,强化对联系人工作的督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