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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随州首次网络直播审理行贿案!行贿受贿同样治罪!

2018-07-18 09:45   随州日报  

随州市中院首次网络直播庭审

7月16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晏某某犯行贿罪上诉一案,法庭当庭宣判,晏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

此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和湖北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为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网络直播庭审。

▲▲▲庭审直播截图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晏某某与同案人曾某某为购买随州市棉花原种场一块土地,向国家事业单位人员黄某某、童某某行贿7万元。2018年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晏某某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且行贿过程中属从犯,应减轻处罚,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晏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构成行贿罪。晏某某在行贿过程中积极谋划,直接实施贿赂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在共同犯罪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晏某某虽然在本案立案前交待了犯罪事实,但在一审庭审时对原供述的部分事实予以否认,原审对该行为已作评价,不构成自首。故晏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晏某某系从犯,并构成自首的辩解不予采纳。

鉴于晏某某在二审期间能如实供述向他人贿赂并谋取利益的事实,其家属又积极退缴不正当获利,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经对上诉人晏某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其有较好的社区矫正环境,适宜非监禁刑罚。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二审维持原审对上诉人的定罪部分,撤销对上诉人的量刑部分,晏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伟威担任此次庭审的审判长。

▲▲▲审判长当庭宣判

董伟威表示,打击贿赂犯罪既包括打击行贿又包括打击受贿,过去一般强调打击受贿的多一些,但是随着反腐倡廉形势的不断发展,仅仅打击受贿犯罪,不打击行贿犯罪不符合现在的形势。

只有从源头上将行贿受贿一并打击并重打击,才能从根本上根治腐败。

董伟威说,今天是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庭审直播的第一场,这也是我们司法公开上的一个新的平台,过去强调公开,但是在庭审直播上向全社会公开直播、同步直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要有更加娴熟的审判业务,要有更加公正的审判程序,这样才能接受社会、媒体以及广大公众的监督。

今天所进行的实际上是一场庭审实质化的改革,以往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接下来我们的庭审直播、当庭宣判在刑事审判诉讼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也将成为常态。

市人大、市政协和市纪委有关人员旁听了庭审。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有关人员参加旁听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张华为表示,参加这次旁听活动,对我们适应当前这种以审判制度改革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加快监察体制改革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它对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搜集证据,固定证据和运用证据的能力有一个极大的提高。

派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纪检室主任易玉琴说,今天对行贿案件的判决庭审充分体现了我们惩治腐败的决心。通过这一鲜活的案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决心和态度,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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