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电 (周雯)“双11”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9日,湖北省物价局召开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提醒会,会议发布了提醒书,提出了11个禁止。该省三大通信运营商、中外部分在鄂大型零售商、部分电商平台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发布了《关于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提醒书》,提出了11个禁止。包括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虚构原价;禁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禁止虚假优惠折扣;禁止使用“仅限今日” “明天涨价”等语言不实,或者使用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禁止 “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 “零利润”等价格表示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等。
会议要求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
据悉,会议要求该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