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月一号开始,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开始施行。该法规针对寄件人实名制、隐私保护、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市邮政局局长张焜介绍,近十年来,我国快递业取得了巨大发展,快件业务量连续四年位居全世界第一,快递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匹黑马,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四个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
(采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张焜)一是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如快递末端网点的办照成本较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基础设施薄弱等,二是快递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快递服务的有关规则不够明确,容易引起争议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专门的立法予以解决,为快递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此次出台的《快递暂行条例》内容非常丰富、实用,对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快递业务作出了规范与保障。尤其在用户权益保护方面,实现了许多突破和创新。例如,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样从法律上保障了收件人当面验收的权益。此外,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采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张焜)在保护用户权益方面,一是防止采用加盟模式的企业在用户索赔问题上推诿,二是要求企业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规定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三十引入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四是从多个层面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条例禁止在快递运单上记录不必要的信息,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

为推动《快递暂行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优化快递业发展环境,市邮政管理局将从多个方面着手,保障我市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充分满足市民的用邮需求。
(采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张焜)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行业的监管职责,依法行政,严肃执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保障快递车辆便捷通行的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贯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