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
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保护知识产权,
我们义不容辞!
为营造鼓励知识创新
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随州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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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
知识产权日
“4·26”知识产权日,随州中院保护知识产权在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2018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随州中院开展知识产权普法进企业活动。随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法官走访了湖北裕国菇业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东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和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和普法宣传。

走访调研

企业管理人员向法官们介绍了企业目前拥有的对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地理标识等知识产权的基本情况,并反映公司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在走访调研中,法官们参观了企业发展与创新成果

法官向企业讲解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提出的种种困惑及问题,随州中院的法官们首先肯定了企业在注重创新意识、加大创新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所作的努力,同时向企业讲解了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随州中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并提供了关于合理运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防范侵权风险措施等方面的建议。企业代表们对法院主动走访企业,为企业梳理知识产权法律难题、提供司法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知识产权
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今天,知识产权已经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侵犯知识产权罪
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