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随州

随州提高2018年社会救助标准

2018-04-17 08:31   楚天快报   杨冬梅

近日,随州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高2018年全市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会议审议通过了《随州市民政局2018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方案》,决定从2018年4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特困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

其中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随县、广水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480元/人·月,曾都区、随州高新区56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随县、广水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4140元/人·年,曾都区、随州高新区4500元/人·年。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随县、广水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11520元/人·年,曾都区、随州高新区13440元/人·年。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为随县、广水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8620元/人·年,曾都区、随州高新区10000元/人·年。

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包含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民政部门划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1.3倍。分散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为1100元/人·月,集中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为 1800元 /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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